文件编码:0722-2023FE4091SZF-1
根据医院采购的有关制度及规定,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脑功能监测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必须为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其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的证明。
4、本项目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17时 依指引完成用户登记后再点击相关《招标(采购)公告》上方的“参与”】→仔细阅读提示→依指引进行微信扫码缴费→缴款成功后下载标书→打印《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并打开→点击左边“订单查阅”→点击对应的“支付凭证”→打印)。
3.本采购文件收费:人民币500元/项。
2、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谈判,其中:价格部分30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2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