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30123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北方公司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兰永临高速公路7标项目使用的搅拌站,采购搅拌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考勒乡河西村西侧考勒互通立交,从洼牙沟大桥起始,经西岭隧道至叉沟大桥,再沿本池沟大桥由北向南布线而上至春台一号隧道,起讫桩号为AK44+633至AK53+587,主线全长8.952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为25.5m,汽车荷载等级Ⅰ级,新建桥梁4座,长隧道2座,涵洞10道;其中考勒连接线起点与考勒立交主匝道顺接,经洼牙沟支线大桥由东向西布线,穿越三塬隧道至考勒乡荒山村西侧,起讫桩号为KLK0+280至KLK4+584,全长4.304Km,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为10.0m,新建桥梁1座,长隧道1座,涵洞4道。
2、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承担兰永临高速公路7标项目混凝土搅拌站采购项目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图纸)资料, 以及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竞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进行补充。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凝土搅拌站 | HZS120 | 台套 | 1 | 本次采购遵循新旧站搭配的原则,配六套螺旋输送器及相关附件(收尘、料位计、报警安全阀、蝶阀、缆风绳、防雷设施等),六个骨料仓,本套120拌合站配套6个粉罐,另外旧站需要增加2个罐,共计8个粉罐(粉罐直径为3.35米,高度为13.55米,锥体高度2.7米,整体高度16.25米(不含支腿,只为罐体高度)要保证新旧粉罐整体高度和直径统一)具体详见第七章各项要求。 |
2 | 混凝土搅拌站 | HZS120振动型 | 台套 | 1 | 本次采购遵循新旧站搭配的原则,配六套螺旋输送器及相关附件(收尘、料位计、报警安全阀、蝶阀、缆风绳、防雷设施等),六个骨料仓,本套120振动型拌合站配套6个粉罐,另外旧站需要增加2个罐,共计8个粉罐(粉罐直径为3.35米,高度为13.55米,锥体高度2.7米,整体高度16.25米(不含支腿,只为罐体高度)要保证新旧粉罐整体高度和直径统一)具体详见第七章各项要求。 |
3.1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招标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招标方工程实际需求数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竞标方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招标方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竞标人产品生产前,所生产产品工程量要以项目部出具的书面工程量为准。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工程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竞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例如:招标方最终需求量为1台套混凝土搅拌站,含粉罐;或者招标方需求量仅为混凝土搅拌站,不含粉罐,竞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2竞标方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3竞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备原价、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包含过路过桥费、超宽、超高、超长等一切相关费用)、保险、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图纸)资料, 以及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质保期内外的服务等费用。包括粉罐加工制作以及其他用电设备所需的临时用电产生的费用、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包括安装、试运行所需人员的食宿、吊车费、卸车费、水费、电费等引起的相关费用等在内的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浮等的各类风险费用;以及包括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在内的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需要经安装、测试、调试才能满足本合同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的,该单价、合同总金额以及最终结算总价已包括了安装、测试、调试直至满足其质量标准、技术标准要求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费用支出。竞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竞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竞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竞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竞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竞标总价。
3.4竞标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涨幅等因素调整单价。
4、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项目部发出供货通知起20日内到达施工现场指定交货地点。
5、交货 (投标人自行勘察选择物资设备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6、质量技术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符合设计参数及现场调试要求。(详见第七章)
7、付款方式
(1)合同设备到达工地验收合格后30天内,招标方经审核竞标方提交的以下单据及书面材料后,招标方向竞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
①装箱资料(到货清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相关技术资料等);
②到货开箱验收单;
③提供合同总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提供合同总金额 50%的合法有效收据。
(2)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30天内,招标方经审核竞标方提交的以下单据及书面材料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支付给竞标方。
①相关证明资料;
②提供合同总金额45%的合法有效收据。
(3)在合同设备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一年(质保期满)后30天内,招标方经审核竞标方提交的以下单据及书面材料后,将合同总金额5%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乙方。
①提供合同总金额5%的合法有效收据;
②3年期的质量售后承诺。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
(5)若因项目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北方公司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方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质保期内,竞标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竞标方在接到需方通知( (7)确定中标方后,中标方需提供基础平面图、预埋件细部详图及安装方案(招标方负责土建基础施工)。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