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距西宁市公路里程约32km。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投标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路线方式运输,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频炉酸性筑炉砂 | 粒度<16目的35~50%; 粒度16~70目的20~30%; 粒度70~200目的7~13%; 粒度>200目--220的18~26%; | SiO2≥98.5%; Fe2O3≤0.1%; Al2O3≤0.3%; | 吨 | 170 | / |
1.2.2主要工作内容: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中频炉酸性筑炉砂范围内的全部生产、检验、货物运输。
(2)负责提供包括产品检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在内的相应技术文件等。(每批次须提供由采购方指定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中频炉酸性筑炉砂质量检验报告,样品送检和检验费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公路70号,桥电实业 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20日内分批次交货,交货方式为汽运车下交货。(最终结算数量以桥电实业 过磅数量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桥电实业 采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中频炉酸性筑炉砂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內,具有2个及以上中频炉酸性筑炉砂的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销售企业可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30日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4月17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5楼开标室。
1.9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提供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0招标代理机构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