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凉州区九墩滩5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工程场址位于武威市东北方向约 40公里光伏规划园区内,场址西侧5公里处荣华大道通过,园区道路建设齐全,交通运输便利。
2.2.项目规模:5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完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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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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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沙工程 |
光伏发电区域内以及光伏区外围北侧、西侧、东侧、西南侧、东南侧、全面治沙造林工程,预完成固沙面积15002亩,栽植苗木213.91万株,撒播草籽3.7916万公斤,苗木灌水以及养护期2年。 示范区成活率:第一年80%以上,第二年成活率85%以上;光伏场区内:第一年80%以上,第二年85%以上;其他区域:第一年成活率75%以上,第二年成活率80%以上; |
10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治沙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治沙工程2个或合同中包含绿化工程等类似业绩不低于4个。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数量、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关键页清晰复印件)。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3-23 11:16到2023-03-29 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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