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医学院1#教学实训楼项目室外工程项目(专业暂估价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中医学院1#教学实训楼项目室外工程(专业暂估价部分)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0]13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中医学院、中通建工城建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学校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45%+55%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河北中医学院1#教学实训楼项目室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该项目为河北中医学院1#教学实训楼项目室外工程,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杏苑路3号,河北中医学院杏苑校区东南部。1#教学实训楼室外工程主要包含广场、道路、绿化景观、室外给水及消防、室外雨污水、室外暖、室外电、室外弱电、室外照明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定。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1102.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未出可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评标当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 平台(http:// /)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18 日9时30分,开标 ) 5.4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河北省成套招标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侯选人公示结果发布,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