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航发南方工业 热等静压设备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等静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0623-2374N1101015
2.2货物
2.3数量:壹台;
2.4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12个月内;
2.5简要基本要求:要求设备制造方设计、制造一台立式、单室、内热式、上装料、电加热、以氩气作为压力介质的热等静压设备。该设备应具有合理的温度和压力,可以使不同合金材料的铸件实现内部孔洞类缺陷闭合;设备的性能特征应具有可靠性、稳定性和加工重复性;要求该设备使用简单方便,能适应不同合金材料铸件的热等静压,工艺程序具备可追溯性和存储性。具体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6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子项目包含超高压容器(A6));
3.1.3设计能力要求:
(1)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中许可项目包含压容器设计),并提供相应许可证书复印件;或
(1)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含分析设计),在制造许可证上应注明了实际设计范围;或
(1)若制造许可证上未注明实际设计范围,则视为无设计能力,无设计能力的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应当将设计分包至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相关委托协议(证明其与投标人签订了合作协议)及相应设计许可资质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其中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应至少有1台及以上类似设备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验收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
(2)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项的任一情形。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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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