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丰州街南延(时公路—崇教路)道路给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2023B13053200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丰州街南延(时公路—崇教路)道路给排水工程监理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平乡县丰州街南延(时公路—崇教路)道路给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新批复和关于平乡县丰州街南延(时公路—崇教路)道路给排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2]135号和平行审审字[2022]142号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 招标范围:经勘查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4合同估算价:16.89万元。
2.5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验收合格且工程保修期满 。
2.6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总监理工程师在监项目不得超过三个;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注: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批准意见。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161-2014)配备。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处罚记录)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违法行为记录)( )。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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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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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