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纳雍电厂1-3号发电机出口电压互感器更换 | 更换纳雍电厂1-3号发电机出口电压互感器(共计36只)。项目涵盖设计、供货、运输、储存、施工、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出厂试验、技术服务、培训、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 | 合同签订后45天内到货,安装及交接试验时间为20天/机组,本次改造共12组、36只电压互感器,总施工工期不得超过60天,具体安装时间由招标方根据停电计划进行安排,停电前由招标方提前电话通知投标方到场。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纳雍电厂1-3号发电机出口电压互感器更换 |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没有处于因不良行为受到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处置的状态。9.仅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譬如:企业简介、业绩、专项资质、荣誉证书、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函等)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专项资格要求: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五级及其以上资质。2.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人投标。中间代理机构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代理资格证明资料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业绩要求: 近8年内,投标人具有在火力发电厂、核电厂、热电厂、自备电厂、风力发电厂、光伏电站、水电厂、供电局等企业3个及以上电压等级不低于20kV且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电压互感器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数量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技术参数页、供货范围页等)、项目验收报告或投运证明、用户联系电话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缺失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投标认定业绩为此次投标的电压互感器产品对应生产厂家直接供货和改造或代理商供货和改造的业绩)。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无。 (5)安全质量要求: 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无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或声明函)。(6)其他: 投标文件中必须附现场踏勘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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