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30136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西南分局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工字钢,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花林寺镇境内,上水库位于花林寺镇宝华村的敬家沟宝华寺河支流上,下水库位于花林寺镇宝华村的宝华河中游。电站距宜昌直线距离约45km,距武汉直线距离约253km,距荆门双河50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74km。
通风兼安全洞连接地下副厂房屋顶的风机室,通风兼安全洞出口高程340.00m,总长1257.00m,纵坡7.2%。通风兼安全洞为厂房的主通风通道,又作为地下厂房第二条安全疏散通道,净空断面尺寸7.50m×6.50m(宽×高),为城门洞型。通风兼安全通道另有支洞与主变洞相接。
2、竞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工字钢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工字钢 | Ⅰ18型、Q235B | 吨 | 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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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工程设计图纸未完全出来,以上清单工字钢数量均为工程预估量,仅作为投标文件参考数量,实际采购数量可能与竞标文件数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拟定于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实际以招标人现场通知为准),按照招标人工程进度需求供货,货物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数量自通知起5日内到达施工现场,实际到货数量以招标人、供方共同验收确认数量为准,具体生产数量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运输条件: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花林寺镇境内,上水库位于花林寺镇宝华村的敬家沟宝华寺河支流上,下水库位于花林寺镇宝华村的宝华河中游。电站距宜昌直线距离约45km,距武汉直线距离约253km,施工场地外有乡村道路,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7、计量:现场验收计量单位为“吨”,供方应保证到货的货物上有明显的货物标签,标签内容包括:货物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数量需与供货清单数量一致。供方需提供每批次产品的认证标识,质量检验证,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检测报告,需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复检,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8、付款方式:
8.1 预付款: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
8.2 在本合同生效后,需方按工程进度计划给供方提供阶段性采购计划,月进度内批次供应数量由需方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按约定到货日期按时送货到需方施工现场。
8.3 材料价款的结算: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供方都应接受。每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经检测验收合格,供方提供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期间采购的工字钢实际供货量,双方核对无误后,供方提供该期结算时段供应量等额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需方物资部核对,需方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完毕后需方30-40日内支付已挂账50-80%的材料款,剩余部分转入下一结算周期,依次滚动结算,按约定比例支付。供货全部完成后预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供方最后一次供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满12个月,质量保证期届满后,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质保金解付申请并经审核无误后,需方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供方。若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若因建设单位资金问题造成项目停工,此合同自动解除,供方不得以此为由向需方提出任何索赔。
9、本次竟标为平台全流程,请竞标响应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竞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竞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10、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质量要求》。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字钢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须包含清晰可见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