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230114
一、采购项目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霍尔古吐项目经理部外加剂,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谈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 本项目采购范围:水电八局新疆霍尔古吐项目经理部外加剂。 2、项目概况: 新疆开都河霍尔古吐水电站地面厂房工程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都河中游和静县境内。对外交通条件:位于霍尔古吐沟上游6.1km处,坝址距下游拟建的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河道距离31km左右;厂址位于霍尔古吐沟沟口下游约15.6km,距下游已建的察汗乌苏水电站坝址河道距离约25km,东距和静县公路里程约183km,距库尔勒市公路里程约237km。目前通过察汗乌苏连接的对外道路已经修建,对外交通条件较好。 3、采购范围:外加剂供应及相关服务。具体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掺 量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缓凝高性能减水剂 掺量≤1.5% 吨 750 2 引气剂 常态砼掺量≤1.2‰ 碾压砼掺量≤0.08% 吨 70 3 速凝剂 掺量≤6% 吨 349 无碱 合计: 1169 注:(1)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掺量”是指单位混凝土胶凝材料重量的百分比用量,为实际供货验收结算的依据。本项目对外加剂掺量有影响的胶凝材料、砂石料等都已经确定,有意向的投标人自行前往取样试配,以确定设定“掺量”对应成本,“掺量”是报价的基础,无论其他原材料(水泥、粉煤灰、砂石料等)如何改变,投标人要有能力和实力确保在不增加掺量的同时保证混凝土质量,在合同执行期间本次外加剂“掺量”对应的报价不变,验收结算时将实际掺量按设定掺量进行换算。 4、交货时间:2023年4月开始供货至工程完工,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时间存在差异,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要求:卖方保证销售的外加剂符合国家标准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规范》及《水工混凝土外加剂试验规范》(DL/T5100-201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T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中残留甲醛的限量》GB31040-2014及相关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标准,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7、计量方式:进场验收在甲方工地过磅,如果在过磅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对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过磅数量不等于结算验收数量,结算验收数量按以下方式确定,协议期内,所有采购合同均按此计量方式计量,任何一方要求修改计量方式,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实施。 7.1当高性能减水剂掺量≤1.5%,引气剂(常态砼)掺量≤1.2‰ 、(碾压砼)掺量≤0.08%时,速凝剂掺量≤6%,按实际过磅数量进行验收。 7.2当高性能减水剂掺量>1.5%时,减水剂验收数量=过磅数量×招标设定减水剂掺量(取上限1.5%时的对应值)/实际减水剂掺量。 7.4当速凝剂掺量>6%时,速凝剂验收数量=过磅数量×招标设定速凝剂掺量(取上限6%时的对应值)/实际速凝剂掺量。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响应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19001-2016/1S09001:2015 标准,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1个在100万元以上(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有意向的投标人自竞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然日)到项目所在地了解胶凝材料、砂石料等对外加剂掺量有影响的原材料性能,并取得霍尔古吐项目部出具的《回执》,本次竞标只接受取得《回执》的投标人的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若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请于2023年 04 月 01日10:00(北京时间)在(https://,我们将采取EMS方式送达。7.3当引气剂(常态砼)掺量>1.2‰ 、(碾压砼)掺量>0.08%时,引气剂验收数量=过磅数量×招标设定引气剂掺量(取上限的对应值)/实际引气剂掺量。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