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石角热电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项目涉网通讯自动化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50213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国能(清远)清洁能源 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 本期工程建设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配套建设热网工程。本项目为与工程配套的涉网通讯自动化设备采购。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为石角热电2×1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采购涉网通讯自动化设备。投标人应提供功能完整的涉网通讯自动化设备及相关附属设备,以及对上述设备及材料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集成及接入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全部设备交货完成(全部货物交货至招标方工作现场);涉网通讯自动化设备安装和接入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每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通过72+24h可靠性运行验收签证日,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成。
2,1.4交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火电厂涉网通讯设备或安稳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本项目只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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