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3年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
项目编号:2023AMMBZ000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开标日期:2023年03月30日 巢湖市2023年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零贰万贰仟元整(¥:2022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且缺陷责任期满质量回访合格移交止 项目总监:王克勇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19118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且缺陷责任期满质量回访合格移交止 项目总监:陈勇军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监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期: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 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