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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槐水流春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元氏县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槐水流春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以元行审审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槐水流春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元行审审字[2022]80(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元氏县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槐水流春项目二期工程EPC总承包

2.2 建设 包含1号租赁住房地上7层地下2层,4号租赁住房地上12层地下2层;一二期相关室外配套工程(包括道路3000平方米、硬化铺装、停车位100个、绿化、给排水管网、强电管网以及智能化管网等工程)。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指导现场施工、参加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等全部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工作。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设计资质: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企业原有资质投标。②企业资质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持有上述资质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换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项目;(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施项目。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3.3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当年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中标人须按有关规定在合法的范围内对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进行分包,分包比例不低于本项目审定金额的40%,接受分包的单位须为具备承揽分包工作资格和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金额的60%应为具备承揽分包工作资格和能力的小微企业,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3日上午00:00至2023年4月10日下午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同时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 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 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技术部分(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参加石家庄市 的各方主体,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 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 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4  27  9   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市 平台上传(pdf格式或其他可以上传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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