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7-10机组主厂房、辅机厂房及厂区卫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大同公司7-10机组主厂房、辅机厂房及厂区卫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1号门以内所有马路、硬化地面、绿化区内杂物清理、停车场、广场、自行车棚等卫生保洁。(不包含煤场区域);升压站及主变区保洁;区域内雕塑、标志牌、警示牌、标语牌、消防箱、消火栓和垃圾箱体外表保洁;、办公楼A区和B区(包含会议服务)、文体活动中心(包含院内)卫生保洁;服务范围内未明确的范围。(如:新建小广场、新增绿化、新建道路等);保洁垃圾转运至垃圾箱内或指定位置。#7-#8机组生产现场主厂房、辅机厂房(包括化学、除灰)区域及服务范围内未明确的范围(如:新建、扩建的厂房及#7-#8机组未明确的范围等)卫生保洁服务。#9-#10机组生产现场主厂房、辅机厂房(包括除灰、供热系统)区域及服务范围内未明确的范围(如:新建、扩建的厂房及#9-#10机组未明确的范围等)卫生保洁服务。服务期:计划2023年06月01日-2024年05月31日(或以甲方实际工期要求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年火力发电厂保洁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