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供电段投光灯塔(含投光灯具)(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3-10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供电段投光灯塔(含投光灯具)(二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投光灯塔(含投光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质。3.1.2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或GB/T1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产品须具备经国家认证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1000Pa及其以上的风载荷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3.1.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0年、2021年)。3.1.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份近三年在铁路、公路、机场等公共交通项目的有效同类物资(含投光灯具)供货业绩,并提供对应的销售合同(2020年至2022年)。3.1.5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 (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公布的被限制的投标供应商;不接受被国家铁路局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3.1.6其他要求:(1)本包件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已经办理报名登记并且购买了招标文件。(3)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4日 14:00至2023年4月10日 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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