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瀚蓝(佛山)工业环境服务 运营部焚烧污泥车间生产辅料32%液碱采购(招标编号:0692-236B04480099/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
数量: 1903.64吨(暂估,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交货
交货期: 供货期限暂定一年,每次供货时间自收到招标方通知后3天内将辅料送到生产现场,具体时间以招标方
最高限价金额(元)为:按卓创资讯网发布每日广东省“液碱(32%)”的平均价上浮150元/吨作为最高投标单价。投标上浮单价若超过150元/吨,其投标将被否决。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如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氢氧化钠(液碱),若证书许可经营范围未包含氢氧化钠,投标人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3、须提供投标人(或负责本项目液碱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属于运输委外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合同(协议);
4、投标人(或负责本项目液碱运输单位)应至少具备一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须提供车辆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属于运输委外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合同(协议);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至少3个(含3个)合同金额为50万元(或以上)的液碱供货业绩;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合同金额、业绩内容和双方盖章页等,如前述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有效供货发票(或开票证明)和附有业主方联系人及联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会在 :
2、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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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