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合同
合同编
受共和县柴达木能源开发 的委托,就沙珠玉14MW风电场移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工程概况
沙珠玉风电场现址属于海南州军民两用机场禁空区,需将沙珠玉风电场拆迁移机至海南州沙珠玉乡大唐公司风电场侧附近,原风机由原风机厂家拆除不在此次招标范围,新建3台5MW风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新建风电场至原沙珠玉风电场开关站35kV送出线路,并将原35kV开关站进行改造新增AGC及一次调频设备、风功率预测设备及其他二次设备,一次设备可能需要更换真空断路器及SVC设备,最终通过原35kV沙西线接入35kV西台变并入电网 。
本风电场规划建设规模为14MW,采用3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机发电机组。本工程改造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根据《风电场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NB/T 10101-2018,本工程风电场规模为小型,风电机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风电机组地基基础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
场址规划区所处地貌属山前冲洪积平原地貌,地形呈南高北低状,勘察范围内海拔3120m~3124m,相对最大高差约4m,地表无盐渍现象,场地及其周边无不良地质作用分布,场地不受南侧山洪的冲刷影响。年平均气温4.1℃,年均降水量250——450毫米。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气象站多年平均风速3.6m/s,最大风速28.7m/s,场址区90m高度年平均风速约5.3-6.2m/s,太阳辐射强,昼夜温差大,常年干旱、多风、少雨。
1.2招标范围
1.2.1 主要工作范围
沙珠玉14MW移机风电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本体、35kV开关站改造工程、35kV送出线路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风电场风机等设备采购、材料采购、供货及监造、保险、催交、运输 、接车、卸车、管理和仓储、施工、调试、竣工验收;10kV站外来电工程实施;项目临时用地、35kV送出线路征地、绿苗补偿等相关费用及手续办理、原沙珠玉风电场8台风机集电线路拆除工作;项目植被恢复 ;所有场内、站内、送出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施工电源、供水工程、办公和生活区域临建;风机设备安装与调试;并网手续及验收;风力发电机组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并网商业运行及竣工验收;场内集电线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风电场整体通讯工程;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开工手续办理;工程验收 ;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招标人达标投产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另外本工程属于移机项目,投标人负责完成原沙珠玉风电场项目未完成的土地手续办理及未完成专项验收服务等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合规。
风力发电机组: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包含在投标人投标范围内,本次投标风力发电机组 以2400元/kW的暂估价计列,①若风电机组最终价格低于2400元/kW,则最终的EPC总包合同价格以中标人通过招标程序并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所确定的风机供应商提供的风机设备价格为准。②若风电机组最终价格高于2400元/kW,则最终的EPC总包合同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
主要工作内容 :
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建3台5MW风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工程 、35kV送出线路的勘察设计、原有35kV开关站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 、安全及消防专项设计、接入系统设计、设计图审查备案 竣工图编制;
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基础、风电机组 、箱变、35kV送出线路的安装调试、原35kV开关站改造项目一、二次设备安装、接入系统安装调试、调度数据网上送沙珠玉风电场集控中心及青海大数据集控中心设备安装及调试及与设备安装工程相关的直接工程;
采购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3台5MW风电机组本体、塔筒、箱变、电缆、开关柜、35kV送出线路、原35kV开关站改造相关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
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清表、场平、道路、机组基础工程、箱变工程、集电线路 、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施工、35kV送出线路、原35kV开关站改造工程 及与土建和建筑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他工程;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含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等竣工验收前的各项专项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安全验收、防雷检测、草原植被恢复 、编制各项验收报告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完成遗留原沙珠玉集控中心消防图设计、消防图审备案、消防整改、消防检测、消防备案与验收、负责完成原沙珠玉风电场未完成的土地及林草手续办理,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
配合业主协调开展永久性征地 工作,并负责除永久征地以外的为满足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其他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及补偿等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及所涉及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地下管线、地埋电缆、地埋光缆等的协调、迁移及保护工作,青苗补偿、测量、植被恢复、35kV集电线路征地及路径协议办理等工作直接或涉及的全部费用,并负责协调林草或自然资源部门完成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和验收。
开工手续办理 ,临时征地 。
1.2.2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工程勘察设计,并于7日内完成项目的总平面图布置,5月20日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2023年7月10日工程开工,9月10日开关站及送出线路具备带电条件,9月30日工程全部完工,10月31日前风电场风机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招标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项目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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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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