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红沙泉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红沙泉露天煤矿(红沙泉一号露天煤矿)行政区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管辖,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推动红沙泉露天煤矿的优质煤炭资源产能释放,完成增产增供,稳价保供工作。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进行招标。该标段为地面生产系统二系统一期工程的建设,原煤进入筛分破碎车间后,分别由分叉溜槽分配给4台配煤刮板机,每台配煤刮板机给入2台二级破碎机,经过破碎后的煤经8101、8201带式输送机进Ⅱ号转载站和Ⅲ号转载站(二号露天矿1号转载站),8101带式输送机在Ⅱ号转载站经8102带式输送机进入已规划建设的1号储煤棚,8201带式输送机在Ⅲ号转载站可以分流至二号露天煤矿802带式输送机,进入已规划建设的2号储煤棚,也可以经Ⅲ号转载站可以分流至8202带式输送机,进入Ⅱ号转载站,再经8102带式输送机进入已规划建设的1号储煤棚。
本次招标项目纳入招标范围的主要设备包含但不限于:2101、2201原煤电磁除铁器、2102-2103配煤刮板输送机、2202-2203配煤刮板输送机、2104-2107二级破碎机、2204-2207二级破碎机、8101-8102带式输送机、8201-8202带式输送机以及起吊、除尘、除铁等设备。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范围的全部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筛分破碎车间、8101上Ⅱ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及驱动机房、8202上Ⅱ号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及驱动机房、8102上1号储煤棚带式输送机栈桥及驱动机房、Ⅱ号转载点以及相应消防、给排水、采暖及场区设施。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工程范围的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查、工程及施工图设计,全部土建工程、工程需要开挖的土方及石方工程(含地表及地表以下原有建构筑挖、清、运)、地基处理(第三方的检测费用并提供检测报告)、基础工程、装饰装修、美化亮化、设备选型、设备安装、防爆、起重(起重设备)、道路、照明、采暖、给水、排水、通风、除尘、消防、环保、节能、安全、职业卫生、防雷、检修、护坡、挡墙、防洪设施等,接受招标方项目范围内合理化建议的工作等的设计、施工、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以及试运行、竣工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责任等内容;对设计范围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并附相关说明。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完成设计图纸审查,取得施工图(含消防)审查合格证。中标人负责消防验收手续的办理;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
本次招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技术标准完成如下工作:1)地勘、工程及施工图设计;2)设备及材料采购;3)特种设备和防雷电设施检测、检验及备案等工作;4)土建工程、建筑安装、设备安装调试、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5)协助发包人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等。
2.1.3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12个月(不含冬歇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a.煤炭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b.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工的设计能力为10.0Mt/a及以上的地面生产系统(承包范围须包含煤炭加工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合同业绩1份,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设计规模≥10.0Mt/a)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 2 家单位联合组成,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06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