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已由永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2023】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永寿县城内,南起新华十字,经新永路、建设路、火车站大街,北至永甘路;
2.2 工程规模:新建两趟雨水管道,管道位于路西车行道下,管道长约2400米,主管径DN1800-DN2200;支管位于路东车行道下,管道长约4000米,支管径DN300-DN1500,同时设检查井约100个,并恢复沥青路面。
2.3 项目投资总额:9800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800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标段编号:E6104263516ujkm1fkzf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标段编号: E6104263516ujkm1fkzf002;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三标段;标段编号: E6104263516ujkm1fkzf003;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标段编号: E6104263516ujkm1fkzf004;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五标段;标段编号: E6104263516ujkm1fkzf005;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1-Y10,Y41-Y49,不含Y10-Y11连接管道);
标段名称: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11-Y20,Y50-Y59,含Y10-Y11连接管道,不含Y20-Y21、Y59-Y60连接管道);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三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三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21-Y30,Y60-Y70,含Y20-Y21、Y59-Y60连接管道,不含Y30-Y31、Y70-71连接管道)。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31-Y40,Y71-Y81,含Y30-Y31、Y70-Y71连接管道,不含Y40-Y82连接管道)。
标段名称: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五标段: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五标段范围内所有内容(Y82-Y98,含Y40-Y82连接管道)。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三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四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永寿大街北段雨污分流工程五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项目经理近5年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录入信息;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12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至 2023 年 04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4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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