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桩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233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桩基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本标段桩基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基础、锅炉电梯井、锅炉附属设备基础、送风机及支架基础、电除尘器支架基础、引风机及支架基础、升压站区域、厂前区区域、化水建构筑物、辅助建构筑物、灰库、煤场封闭网架集控楼、烟囱及烟道支架等桩基施工、土方外运等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及技术要求。
建设 本期工程拟在一期工程厂址上向西扩建。
计划工期:总工期预计为180天,锅炉、主厂房区域工期为70天,煤场、烟囱区域工期分别为50天,水处理区域工期为50天,其余区域工期各为30天,暂定2023年5月30日开工,各区域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和施工监理批准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总体目标建设“安全可靠、智慧高效、经济适用、绿色和谐的世界一流综合能源示范电站”。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个目标、三型五化、七个一流”发展战略和“两高一低”指导意见,展现“时代特征”“国能特色”和“福建特点”,让青山有价、绿水含金,打造同时期、同类型机组中的绿色煤电标杆,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争金奖。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包含灌注桩)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包含灌注桩)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
安全负责
质量负责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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