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详见招标范围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内蒙古
项目整体进度:见招标范围
3.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项目 单位 |
招标范围 |
资格要求 |
类 型 |
工期/服务时间/交货期要求 |
文件 价格 (元) |
1 |
|
电力分公 司 D 厂变 桨系统 TCU 加热 回路改 |
电力 分公 司 |
投标方负责电力分公司 D 厂一至三期 102 台交流变 桨系统风机 TCU 加热回路 改造;负责制定可靠的改 造方案,将 102 台风机交 流变桨温控器轴箱和电池 箱加热分离,轴控柜和电 池柜分别单独使用不同的 模组,使用结构简单、动 作更加可靠的 TMU 温控器, 在电池箱加热回路的控制 元件增加 TMU 多功能温控 模块;投标方需在施工前 提供切实可行的改造图纸, 并提供图中对应的替换和 新增元件的选型。 |
(1)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可查);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 6)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的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 (2) 专项要求 1)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 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 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前一日) ,应具有变桨 系统类改造业绩 2 个及以上,投标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首页、签字 页及主要内容页)及有效联系方式。 |
工 程 |
服务期 限: 120 日历天 |
1000 |
序 号 |
|
标段名称 |
项目 单位 |
招标范围 |
资格要求 |
类 型 |
工期/服务时间/交货期要求 |
文件 价格 (元) |
2 |
|
电力分公 司 D 厂前 三期 102 台风机加 装自动消 防系统 |
电力 分公 司 |
1.负责对电力分公司 D 厂 一至三期 102 台风机自动 消防装置项目前期踏勘, 充分了解现场设备情况。 2. 负责对 D 厂一至三期 102 台风机自动消防装置 供货、安装、调试。 3.负责对本项目相关软件 针对技术要求进行更新升 级,使风机 SCADA 后台 及 HMI 界面能够显示消 防系统 DI 信号, 达到安装 完成就可使用的状态,与 风机原制造商或主控程序 开发商沟通协助事宜由投 标方负责,相关费用全部 由投标方承担。 4.负责合同设备的工厂试 验、包装和运输。 5.负责提供合同设备的技 术文件和图纸资料。 6. 负责合同设备质量保证 期内的免费维修服务。 |
(1) 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未被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 所提供的自动消防系统产品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第 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的情形;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 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 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2) 专项要求 1)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 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18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前一日),应具风电机 组消防系统改造业绩2 个及以上,且改造风机总台数不低于 50 台,投标 时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首页、签字页及主要内容页) 及有效联系方式, 并提供所供消防装置 1 年成功运行业绩证明。 |
工 程 |
150 日历天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 年 4 月 4 日 16:00 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 16:00 (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日除外)。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