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签订合同时确定
)位于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8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2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5km,东距西宁市约37km。
1.2招标范围
省投资集团 铝产业工业气体合格供应商征集。(工业气体主要包含乙炔、二氧化碳、氮气、氢气、氩气、氧气、液氩等)
1.3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
本次招标的工业气体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工业气体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国鑫铝业 签订工业气体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工业气体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工业气体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年。国鑫铝业 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4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业气体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1.5.1.1生产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1.5.1.2销售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实施,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单位资质证书);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工业气体供货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其中销售企业可提供所经销产品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发售时间: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 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3年5月8日北京时间15: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 、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