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沧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创新中心项目二期-海河东路(饶安大道-开泰街)道路工程(桥梁部分) 已由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沧开发经发批字【2022】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沧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创新中心项目二期-海河东路(饶安大道-开泰街)道路工程(桥梁部分);
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桥梁部分全长约85.04米;
2.1.3 建设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4-7 09:30 至 2023-4-12 09: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4-28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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