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结算审计)已由业主批准实施,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采购内容:采购8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其中工程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机构7家,工程结算审计复审造价咨询机构1家。
2.3 项目预算:3年预计520万元。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详见下表:
标包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数量(家) |
包1 |
工程结算审计 |
7 |
包2 |
工程结算审计复审 |
1 |
2.5 服务
2.6 服务有效期:三年或下一次招标完成(续签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的1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由审计部每年组织一次入围供应商年度考核评价,对年度考核评价不合格单位,招标人可单方提前终止合作,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经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一独立法人仅允许授权其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3.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审定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或装修工程结算项目业绩。
3.3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
(2)土建负责
(3)安装负责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5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6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 按不相容职责分离的要求,已经入围业主工程(概)预算咨询服务机构采购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名单为: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 、青矩工程顾问 、重庆一凡工程造价咨询 。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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