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资金情况已落实,全部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滨河新城经南九路十五大街交叉口,占地14.5亩,建筑面积约9450平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2.2 招标范围: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展览馆提升改造工程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改造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等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内容。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的标准规范。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具有建筑装饰专项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自行承诺);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后符合规定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可自行查询,但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 月 7 日至2023年 4 月 12 日北京时间17:30时止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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