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已由如东县人民政府以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22)请字183号批准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养护范围 |
D3206230340000028001001 |
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一标段 |
人民路沿线、南环路沿线(223-东环路大桥)、国清路、友谊路沿线(青园路-人民路)、黄海路沿线、江海东路沿线、东环路沿线(含东环路B标)、如泰河沿河公园 、南闸桥广场、高速路口两侧 、迎宾路绿地、东二环沿线(长江路-东环路大桥)、三元世纪城沿线、碧霞社区、供销广场、文化广场、世纪广场、街头绿地、招标办南侧绿地、草花(一年更换五次)、水域清扫等。面积约34万平方米。 |
D3206230340000028001002 |
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二标段 |
通海路沿线、青园路沿线、朝阳路沿线、通洋路沿线、西环路沿线(珠江路-南环路)、珠江路沿线(钟山路-西环路)、爱民路沿线、江海西路沿线、友谊路(青园路-西环路)、芳泉路沿线(青园路-通洋路)、日晖西路沿线(青园路-朝阳路)、兴华路沿线、西乡路沿线、幸福路沿线、黄海路北延(东西两侧)景观绿化、中天博士绿化、草花(一年更换五次)、水域清扫等。面积约31万平方米。 |
D3206230340000028001003 |
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三标段 |
钟山路沿线(珠江路-牡丹江路)、井冈山路沿线、长江路沿线(西环路-钟山路)、富春江路沿线(钟山路-通洋路)、公园北路、廉政文化园、行政中心广场、嘉陵江路沿线(泰山路-钟山路)、新光三级河、创园一期新增面积(包括雁行路、通洋南路、新车站、掘港小学、玉带公园、解放路游园、牡丹江路、富春江(政府西南角)、富春江路市民广场)、草花(一年更换五次)、水域清扫等。面积约35万平方米。 |
D3206230340000028001004 |
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四标段 |
泰山路沿线(珠江路-洋口大道)、渭河路(钟山路-东二环)、牡丹江路(钟山路-泰山路)、嘉陵江路(泰山路-东二环)、富春江路(钟山路-雁荡山路)、珠江路(钟山路-泰山路)、检察院 、武夷山路绿化、解放路绿化、新光三级河、东环路A标、东二环(长江路-洋口大道)、掘坎路沿线、气象局支路、东环路北延绿化(牡丹江路-长江路)、东环路环境整治(掘坎路-公共路)绿化景观工程、 湘江路中分带、草花(一年更换五次)、水域清扫等。面积约47万平方米。 |
D3206230340000028001005 |
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五标段 |
青年公园,面积约10万平方米。 |
D3206230340000028001006 |
2023-2025年如东县城公共绿地养护工程六标段 |
浅水湾公园,面积约16万平方米。 |
2.1.4工期要求: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5月15日,竣工日期: 2025 年5月14日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6个标段,投标单位可投6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现场抽签确定,已开出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绿化养护工程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
(1)
(2)
注: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①包括园林、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植物保护等专业;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6其他:投标单位须自有专业洒水车、吊车、高空作业车、清运卡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以上机械设备须提供车辆发票、12123平台车辆信息截图和行驶证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其他材料中,行驶证中车主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否则作废标处理。 3.7企业业绩: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的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地养护面积1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业绩;五标段、六标段的投标单位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绿地养护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养护项目业绩。 注:(1)以上提供业绩为独立绿化养护工程(不含绿化新建工程缺陷责任期养护)。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绿地养护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绿地养护面积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不一致的或合同未体现绿地养护面积上的,则以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为准。 ②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 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审查标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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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