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淖毛湖至将军庙铁路项目通信专业系统集成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淖毛湖至将军庙新建铁路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北部的哈密市和昌吉回族自治州,线路东端自红淖铁路白石湖南站引出,西端引入乌将铁路将军庙站,连通兰新铁路、额哈铁路,形成出疆北部新通道。正线长度 429.884km,其中,哈密市境内长 300.225km,昌吉回族自治州境内长129.659km,线路运营长度433.093km。本项目新建自动站间闭塞系统12站,计算机联锁系统12站(含道岔67组,电缆敷设264km,信号机安装137架,轨道电路设备安装211个区段),信号集中监测系统12站;室内设备安装及配线12站。中铁武汉电气化局、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为将淖铁路站后四电施工主体单位,弱电工程施工任务由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实施。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新建淖毛湖至将军庙铁路项目通信专业系统集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建淖毛湖至将军庙铁路项目通信专业系统集成服务: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机构。
3.2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财务收益状况良好,须提供2020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任意1个财务年度的附有投标人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或其证明资料)的资产负债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资产负债表的复印(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5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视为无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
(4)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5)被纳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录且在限制期内的;
(6)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2日10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20日18时00分00秒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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