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2023年既有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南县2023年既有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初步设计的批复》滦南审批项[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系统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此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 (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牵头人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和财政部门统筹安排:非中小企业投标人中标后,须将合同额的40%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非中小企业需提供承诺函;中型企业投标人中标后,须将合同额的24%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中型企业需提供承诺函;小微企业投标人中标后,可以不分包。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2 09:00:00至 2023-04-1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5-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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