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赣建婺招字[2023]第11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婺源县文化产业投资发展 | ||||||
招标工程项目 | 婺源县乡村振兴职业学院建设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 | 婺源县秋口镇秋口村委会秋口路西侧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婺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婺源县乡村振兴职业学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 婺发改字【2020】307号、婺发改字【2022】280号 | ||||||
建筑面积 | 58678.59㎡ | 层次 | 7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50187.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99520098.29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地方政府专项债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要约价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婺源县乡村振兴职业学院建设项目 | |||||
二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纸质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拟派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不含临时)、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取报价承诺法评定,招标控制价199520098.29元, 要约价190002977.54元,要约价按招标控制价(不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下浮5 %。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上报名,电子化评标。投标人可自行进入 交易网投标报名,投标人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本工程采用国泰新点招投标软件系统。 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关键岗位【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若省外企业无安全员岗位证书的,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及以上(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由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469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指标已按80%计算)。 同一工程投标人应当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面二项能证明建筑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施工图。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企业提供江西省外业绩的,因各省关于竣工验收备案表政策不同,可执行项目所在地省级关于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政策,不含文字说明。 5、奖项: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授权相关单位颁发的市级优良工程奖、江西省杜鹃花工程奖(外省奖项应相当于杜鹃花奖)、省级优良工程奖(不含结构优良工程奖)、部级优良工程奖、国优工程或奖项级别高于(或等同于)以上的同类别奖项、“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或原“安全文明工地”);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奖项证书中的任意一项获奖证件材料原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省级人民政府网站)的网上查询路径和打印查询页。 6、外省进赣的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执行。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它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 至 2023年05月05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 | ||||||
获取 | 请到 交易 /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 | 13479324233 | ||||
法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