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作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单位。主要经营范围为光伏硅片、电池、组件及其配套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维护及经营管理等。
1.2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浮法钢化玻璃合格供应商征集。
1.3 合格供应商选择
本标为确定合格供应商。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签订《浮法钢化玻璃供货框架协议》,并参与浮法钢化玻璃采购的询比价。合格供应商《浮法钢化玻璃供货框架协议》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太阳能电力分公司每年年底将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合格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框架协议。
1.4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支付采购货物货款,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钢化玻璃或浮法玻璃制品及玻璃制品加工制造生产企业。
投标人可供应投标产品的最大生产能力不低于1.5万平方米/月。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2年内,具有至少两份浮法钢化玻璃厚度≥3mm的销售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包含单片浮法钢化玻璃、彩釉玻璃、夹胶玻璃、中空玻璃)的供货量不小于3000平方米(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见合同范围及数量)。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