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沙大道污水管完善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沙大道污水管完善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属于广州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且已通过联审决策会议,根据穗水建管会纪〔2023〕5 号相关要求开展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工作,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及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
2.2 工程位置: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
2.3 工程范围:位于为荔湾涌以南,珠江以东,黄沙大道以西,沙基涌以北的区域,总面积约 62.83ha。
2.3.1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沿黄沙大道新建 DN800~DN1200 污水主干管约1.805km,DN300~DN600 污水支管约 310m。
2.4 投资总额:本工程投资估算 6482.4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803.4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5.48 万元,基本预备费 473.52 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
2.7 服务工期:
2.7.1 勘察成果文件:设计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
2.7.2 设计方案: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 20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及编制完成概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
2.7.3 现场指导与监督: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7.4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
2.8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为200.034万元,其中初步设计费为79.944万元,勘察费为120.09万元。(初步设计按基本设计费40%计算)。
2.9勘察设计费用:
2.9.1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初步设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及复杂程度系数1.0、专业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初步设计费浮动幅度按中标单位的投标初步设计费下浮率A计取,下浮率A≥0%,在合同实施期间初步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此设计限额。
2.9.2 工程勘察费用,以建设管理单位确认的勘察测量成果报告为结算依据,按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及其他地方相关计费规定计算,结合实物工程量以及投标下浮率计算,最终以第三方评审结果为准,并不得超过经评审概算中的勘察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注:1)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和(2)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人数不得超过2家。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3.3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3.2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 ( )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
3.3.3投标人委派的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3.5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15日0时0分至2023年5月8日10时00分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hual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