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公司1、2号炉电袋除尘器灰斗梁检修加固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延吉公司1、2号炉电袋除尘器灰斗梁检修加固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 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1、2号炉电除尘器型号为2SY259-5,2015年8月-10月1、2号炉除尘器改为电袋除尘器,1、2场为电除尘,3、4、5场为滤袋式除尘器。
2.1.2 招标范围:1、2号炉电袋除尘器结构、梁、灰斗加固,除尘器出、入口烟道内部均流板、导流板检查修理,档板门连接管撑修理加固及1、2号炉电除尘器检修工作。
2.1.3 工期:1号电除尘器:2023年6月6日-2023年6月30日;2号电除尘器: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15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0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静电除尘器改造或2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A级检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1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