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经济开发区市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勘察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3】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河北南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 污水管道2010米,中水管道2274米;一体化水泵站一座;日处理规模6000m3/d 的污水处理厂一座;以及道路、便道恢复等基础设施建设。(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含勘察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如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勘察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18 00:00:00至 2023-04-23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南和区 平台或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05-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电子招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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