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单招楼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西北院)现有西安市体育馆东路西勘院生活区1号楼约3836平方米(简称“单招楼”)对外招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1标的物
单招楼位于西安市体育馆东路9号西勘院生活区。 1.2标的物基本情况: 本招租项目房屋建筑物共1幢5层,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证载建筑面积为:3836平米。上世纪80年代建筑,无消防验收要求未实行相关验收手续。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地,用途为住宅。标的物位置如《平面示意图》红框部分所示。 注:具体房屋现状及相关配套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了解。 1.3平面示意图: 1.4标的物权属: 标的物《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载权利人均为招标人。 2、标的物要求 2.1标的物用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和标准。 2.2不得从事非法娱乐业经营。 2.3不得用于违法经营,不得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放。 2.4不得利用租赁标的物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等违法犯罪活动。 3、租期及租金要求 3.1租期: 3.1.1租期最长不超过10年,不得转租。 3.1.2免租期为5个月(视具体改造情况而定),免租期用于改造与装修改造,免租期计入总租期内。 3.2租金报价: 3.2.1租金报价不含物业费(不提供物业服务),以人民币计算,本项目采取整体出租,投标人应对招租项目全部标的物总体报价,不接受分拆报价。 3.2.2基础租金报价不少于92万元/年。 3.2.3租赁期内的配套设施设备使用、维护、年检、门前三包、物业费等费用均由中标人另行承担。 3.2.4投标人因使用需要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及改造等均为投标人自愿投入,不包括在租金报价之中。 3.3租金支付: 按年度支付,每个租约年(非自然年度)届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下年度房屋租金。其中首年租金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自然日,下同)内一次性支付。 3.4租金递增: 租赁期限内租金递增率不低于:租赁期后五年在前一年房屋租金基础上递增5%(含免租期)。 3.5改造保证金 改造保证金为:¥1000000(大写:壹佰万元整)。该项保证金作为承租人完全履行改造及租赁房屋整体装修及配套设施改造的担保。若因承租人装修或改造过程中违约或不当行为导致招标人遭受损失或涉诉的,招标人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若装修及改造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承租人仍应予赔偿。承租人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人改造及装修改造保证金。招标人将根据承租人具体改造及实际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分阶段无息退还承租人交纳的改造及装修改造保证金。 招标人将根据承租人具体改造及实际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分阶段无息退还承租人交纳的改造及装修改造保证金。 3.6履约担保 3.6.1承租人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1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作为正式《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期限内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履约保函必须连续,每两年到期前一个月延期直至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60天内。 3.6.2履约保函应为经买方同意的信誉较好国有五大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采用合同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认可的格式(但保函应为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和见索即付的)。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4.2本次对外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 (4)具有相关业态管理经验和持有相关的经营范围许可,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5)天眼查近两年无法律诉讼纠纷和重大经营风险; (6)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 (8)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
(9)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及 禁用承包商名单。 4.4投标人应自主经营管理,不得以项目公司形式或委托第三人对房屋进行经营管理。 5、租赁房屋整体改造管理 5.1本项目改造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2投标时需报本项目改造计划及相关费用预算。 5.3投标人需对租赁房屋进行一次性整体改造设计,整体改造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整体结构、水、暖、电及配套设施等的改造设计,对租赁房屋的整体改造设计应符合相关行业设计标准,科学合理,整体提升租赁房屋价值。相关设计图纸需向招标人留档备案,装修改造设计方案需由专业设计院进行设计,改造需由专业施工方施工作业。 5.4投标人装修、改造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配套设施、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物等于租赁合同终止归还房屋时,均无偿归招标人所有。装修、改造、运营期间的水、电等及与装修改造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5.5投标人不得擅自拆除房屋。 5.6承租方提供的房屋装修改造方案(含预算)是中标后真实计划,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改造方案进行验收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返还改造保证金。 主要详见后附合同条款。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