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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山40MW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4-19     浏览:0    
核心提示:峡山40MW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
  

峡山40MW农光互补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岞山街道
2.2  建设规模: 40MW
2.3  计划工期: 5  个月,开工日期暂定 2023  年 5  月 10   日(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  项目简介:潍坊市峡山农光互补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岞  山街道,计划占地面积约 800 亩。拟采用 570Wp 高效 N 型双面双玻单晶组件  总装机容量 40.07328MWp 或拟采用 670Wp 高效 N 型双面双玻单晶组件总装机容量为 40.0727MWp。
2.5  招标范围:  光伏电站、进场道路、场内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 及配套设施(片区内直埋电缆,  片区之间采用架空线路)、生活办公设施、生产 用电及用水等永久和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 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 程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及  现场服务等,其中勘测设计地形图测量应满足:精度应不低于 1:1000  的地形图;设备材料采购(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主变、无功补偿、箱式变压器、升压站高低压开关柜(带预制舱)、  GIS  、电缆甲供,其它乙供)。人身意外和施工设备保险、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工程的全面验收含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各项专项验  收、启动验收、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安全鉴定(如有)、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  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 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  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水保、  安 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所有专项验收、启动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  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以发包  人的名义对架空、穿越集电线塔 征地,并办理征地手续,费用也在本 EPC  总  承包合同中。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 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的固定总价。
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地围栏(含围栏,要求围栏内侧与光伏区之间设置不小于 3 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内所有土建(如试桩及桩基检测和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观测等)、安装工程(包括电池组件(光伏组件现场抽检工作)、逆变器、箱变、集电线路及配套设施(片区内直埋电缆,片区之间采用架空线路)、照明、接地、通信、视频 、安防、消防、气象站(光功率预测系统)等)的施工,所有 设备材料设计、采购、施工等,其中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主变、无功补  偿、箱式变压器、升压站高低压开关柜(带预制舱)、  GIS  、电缆甲供,其它乙供。
(2)站内一、二次设备的安装、电气接线及调试,站内通信系统。
(3)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发包人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及二次搬运。
(4)光伏项目所有进场道路与光伏区内所有检修道路工程设计及施工。
(5)集电线路涉及的钻跨越铁路、重要公路(高速、国道、省道)、河流航道及其它线路、障碍物的设计及施工,并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应专项设计方案。集电线路涉及的钻跨越公路、高速路、河道、铁路及其它线路、障碍物的 施工措施费和协调费、相关手续办理或备案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该类第三 方设施因承包人的不当行为遭到损坏或毁坏,承包人应自行负责协调赔偿或自费予以重建、修理、修补、更换。
 
(6)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设施等各专项工程设计、施工。
(7)工程所涉及的土地征占用、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经济果树除外)、房屋拆迁、矿产压覆等由发包人办理(除集电线塔基础外)。承包人须 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交的《潍坊峡山农光互补可行性报告》及《潍坊峡山农光互补项目勘测定界报告》等成果性文件安排工程用地。
(8)项目征占地区域内经济果树清理及赔偿并承担相应费用,除发包人已完成的部分征占地区域经济果树清理及赔偿外本项目暂列清障补偿约 600 亩地,承包人可参考潍坊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或自行勘察后进行报价,费用计入项目投标总报价。
(9)项目用地区域内的阳光大棚为政府扶贫性质的项目,承包人在根据工 程用地规划设计排布使用阳光大棚时,需经政府相关部门许可,并自行考虑拆除重建费用。
(10)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质量监督、安全监督
(如有)、防雷检测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办理并 承担费用。其中环保、水保等各专题报批时提出的工程措施和费用,以及为完成各专项验收而必须开展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保工作,光伏区施工入口装设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并设置 24 小时值班门岗;光伏区进行不间断巡逻。
(12)精品工程策划及实施,影像资料收集、制作,现场符合集团生产要求规范的设备及安全类标牌制作、黏贴等要求。
(13)以发包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潍坊峡山光伏电站满足并网技 术标准及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先进光伏产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 36 号令)相关要求。;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 投标截止日)须具有 2 个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 EPC  总承包的投运业绩 (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1)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工程 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投 标截止日) 2 个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设计的业绩。其联合体成员须满足电 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  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 与改革委员会第 36 号令)相关要求。必须具有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2 个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
(2)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 质,同时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  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 36 号令)相关要 求。必须具有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 2 个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  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其联合体成员须满足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 5 年(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 2 个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
3.4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拟派项目经 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p 级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17 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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