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工程施工。已由江苏省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苏洪管委办(2022) 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12994759.80元,来源于中央资金、省级补助、市县配套资金,目前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工期:100日历天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2994759.80元(含预备费 73 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
2.5.1本次生态修复范围主要为堆西,西侧紧邻堆头站引河,北侧至洪泽湖,南侧包含环湖大道及可视范围区域,东至洪泽湖大堤,总面积约为:60.73万m2;
绿化部分:乔灌木448株,地被植物5155m2.,混播草坪11500m2;
土方土质:铺设10cm厚中砂11500m2;
土方工程:土方开挖一项、临时围堰一项。
3. 投标人须知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且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2项目经理要求:1.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2.投标项目经理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4.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2投标人出具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5投标项目经理、被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署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项目经理、被委托人有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2022年9月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交费证明)证明材料;
4.6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4.7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4.8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9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4.10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4.11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内容包含“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需要上传投标文件中。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上传 。
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9:00分。
10.招标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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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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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