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龙科技文化园一期工程(地块二专家村)景观绿化专业分包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BRR-2022-ZB2-ZB-001-027。
2.2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山美村,华龙科技文化园一期地块B(约38.328亩),总建筑面积约87468.91㎡,其中地上面积约64712.17㎡,地下面积约21304.3㎡,其他不计容面积1452.44㎡;建筑类别: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上部分耐火等级为二级;高层住宅: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具体划分明细以最终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属于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华龙科技文化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与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合同)]中2.2条约定业主指定专业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华龙科技文化园一期工程(地块二专家村)室外景观绿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大门、围墙、车棚、化粪池、垃圾收集站、道路、道路划线、花坛、硬化场地、土方工程、建筑小品、室外照明系统、室外综合管网、绿化、景观、健身广场、运动场等。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4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2023年10月06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项合同额900万元(含)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业绩。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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