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皖E0-18-2023-0116 |
项目名称 |
花山区2023年塘西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工程EPC |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 |
花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花发改【2023】9号) |
项目统一代码 |
2210-340503-04-05-49352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人 |
花山区住房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花山区(具体地点见“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 |
2023年塘西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工程EPC建筑面积14.21万平方米,分别为:宁北小区、宁南小区、站北小区、塘岔楼、北塘路 19.21 号、前钟村、后钟村、木材加工厂片区。 主要整治改造内容有: 1、基础设施整治:小区道路“白加黑”、环卫设施、雨污水管网整治、小区弱电综合整治、增设路灯监控等; 2、房屋综合整治:立面整治、楼道整治等; 3、公共设施整治:增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及充电桩、管理、社区用房整治、其他设施整治(健身、信报箱、快递柜等); 4、消防整治:老旧小区应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内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 5、“适老化”整治:配套设置整治(维修、置换、改建等)、室外空间整治(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智慧型等)、养老设施增设电梯、无障碍设计(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通道等); 6、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增设养老、托幼、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增加小区文化氛围(如:涂鸦)等有利于提升群众宜居生活水平的建设内容,实现基本型整治向完善型和提升型整治并轨; 7、“城市更新”整治:改善消防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改善沿街立面、环境整治,注重完善生活功能、生态功能、人文功能和安全功能。 8、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打造小区文化和特色风貌等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提升小区服务功能等。具体改造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并参考《安徽省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技术导则》。(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
工期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批复后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18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
招标范围 |
包括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为设计工作开展的勘察)、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及配合街道、社区完成改造后的小区居民满意度调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勘察设计:本次招标所列范围内各小区的实地勘察、测绘、物探、编制改造设计方案及方案审查、组织设计征求意见会、方案公示、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 (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EPC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3)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及安装:改造工程所涉及到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作等。 (4)配合街道、社区完成改造后的小区居民满意度调查。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工程施工费用 (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组成。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5037100元 其中: 1、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1933000元。 2、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53104100元。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部分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2)设计部分
(3)施工部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部分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 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 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 /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
(2)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部分
6、业绩要求:/。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部分
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10、已从马鞍山市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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