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机房行车、循泵房行车采购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汽机房行车、循泵房行车采购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常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江苏公司 常州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本期建设规模为两台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烟气脱硫、脱硝设施。锅炉:本工程的主机采用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的超超临界锅炉,最大连续出力约2870t/h,锅炉允许最低稳燃负荷(不投油) 19%BMCR。汽轮机:本工程的汽轮机采用上海汽轮机厂生产的汽轮机,型号为。型式: 超超临界、中间二次再热、单轴双背压、五缸四排汽、十一级回热抽汽、凝汽式汽轮机。
本工程汽机房两台机组共配置两台(套)130t/32t/10t桥式起重机全部设备、装置和所有附属及辅助系统设备、装置、设施及其它必须附件。循环水泵房起吊设备为50t/10t电动双梁吊钩门式起重机2台(套)和所有附属及辅助系统设备、装置、设施及其它必须附件。并按项目分别详细说明技术方案并分别列出全部技术数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桥式、门式起重机A级(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130t;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0t)桥式起重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3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4-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