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8座场站两个细则精细化分析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宁夏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8座场站两个细则精细化分析系统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8座场站(五里坡第一风电场、五里坡第三风电场、贺兰山第四风电场、邱渠第一风电场、邱渠第四风电场、邱渠第五风电场、蒋家南第二风电场、吴忠四十五光伏电站)共装机容量97.595万千万,装有475台13种机型风电机组、723台光伏逆变器,共7座110kV升压站。
按照《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宁夏龙源公司参与并网运行各项指标调控,就调控不合格点接受两个细则考核。为促进厂网协调发展,计划在场站侧安装精细化分析系统,实时了解自身考核情况,在不合格时能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提高场站合格率,切实降低考核费用。
2.1.2招标范围: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8座场站就两个细则管理数据进行采集分析,范围主要包括功率预测数据、AGC数据、限电标志位等,可以支持IEC104、IEC103等规约,对场站两个细则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管,确保并网运行各项指标合格,降低两个细则考核。
2.2 其他: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2.2.2交货地点: 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8座场站:五里坡第一场站:宁夏银川市灵武市白土岗乡石马线58公里处;五里坡第三场站: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同利村红柳坑;邱渠第一场站:宁夏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白家滩村;邱渠第四场站:宁夏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邱渠第五场站:宁夏吴忠市同心县下马关镇;蒋家南第二场站:宁夏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苏步井村;贺兰山第四场站:宁夏吴忠市青铜峡市大坝镇龙源风电;吴忠四十五光伏电站:宁夏中卫市海原县高崖乡草场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力企业两个细则指标管理系统或数据分析管理系统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4-24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