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1、2号线延长线质量鉴定项目(第二次)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南昌轨道交通1、2号线延长线质量鉴定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 地铁项目管理 ,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设备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根据《地铁项目管理 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项目工期:中标单位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验质量鉴定报告。
2.4 采购范围:对1、2号线延长线昌北机场站~黄墩站区间工程(明挖过度段)、昌北机场站~黄墩站区间工程(高架段)、黄墩站~建业大道西站区间、建业大道西站~北山站区间工程(建业大道西站~拆分工作井(不含))4个区间,北山站、黄墩站、建业大道西站、冠山站、蛟桥站、瑶湖东站、城南大道北站、殷王站8个车站土建及附属等共计12个单位/子单位部分已完工主体结构工程及采购人委托的1、2号线延长线后续可能会发生的质量鉴定项目进行质量鉴定。具体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结构可靠性鉴定检测资质”。
3.3本项目拟投入人员要求:
1)本项目鉴定人员应有本单位的鉴定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鉴定负责人应由本单位的鉴定人员担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2)本项目质量鉴定人员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年以上;除以上人员要求,如项目确有特殊要求的,可聘请本单位以外的其他鉴定人员参加鉴定活动。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方法
4.1
4.2 报名时间:2023年04月26日~2023年05月0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4.3.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4.3.2 单位介绍信。
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时间
5.1 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注: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