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垭49.5MW、黔江麒麟二期50MW、巫溪朝阳50MW风电项目2023-2024年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备年度框架招标采购公告
1.1 工程名称:2023-2024 年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 备年度框架招标重庆凉风垭 49.5MW、黔江麒麟二期 50MW、巫溪朝阳 50MW 风电项目
1.2 标的名称: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
1.3 资金来源:集团自筹
1.4 建设地点:详见 1.11 采购范围
1.5 建设规模:详见 1.11 采购范围
1.6 计划工期:详见 1.11 采购范围
1.7 工程简介:重庆凉风垭 49.5MW、黔江麒麟二期 50MW、巫溪朝阳 50MW风电场项目
1.10 项目单位:指设备的最终使用方
1.11采购范围:此次采购范围为重庆凉风垭49.5MW、黔江麒麟二期50MW、巫溪朝阳 50MW 风电场项目,本标段采购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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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单机容量 |
采购容量 |
交货日期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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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凉风垭 49.5MW 风电场 |
5.0MW≤单机容 量≤6.0MW |
48.6MW≤总装机容量≤50.4MW |
2023 年 9 月交付三套, 2023年 10 月交付三套, 2023 年 11月交付三套 |
叶轮直径 190米及以上, 不接受混排。轮毂高度小于等于 125 米, 且塔筒设计不少于6 段,底段直径小于 5 米,不采用柔塔。 |
重庆麒麟二 期 50MW 风电场 |
5.0MW≤单机容 量≤6.0MW |
47.5MW≤总容 量≤50MW |
2023 年 10 月供货首套、 11 月完成 5 套供货,12 月完成全部供货 |
不接受混排,叶轮直径 190 米及以上,轮毂高 度小于等于 120 米, 不采用柔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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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溪朝阳 50MW 风电项目 |
5.0MW≤单机容 量≤6.0MW |
49.5MW≤总容量≤50.4MW |
2024 年 3-6 月 |
叶轮直径 190米及以上, 不接受混排,轮毂高度小于等于 125 米,不采用柔塔。 |
(1)框架供应商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 包装、运输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 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 负责风电机组指导调试和试运行工作。
(2)供货范围主要包括:风电机组、监控系统、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易耗品、其他设备、技术服务等。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以具体使用单位要求和国际贸易公司采购订单为准。
2 框架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合格框架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本标书仅针对仅 2023-2024 年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年度框架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一至第八中标人。
2.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检测报告/鉴定报告:应答机型至少满足下列两条中的一条:
(1)应答机型均需通过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型式认证报告(通过第三方权威机 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型式认证,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具有国家认可的第 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高电压穿越测试报告及相关检测报告。
(2)应答机型均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 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 并提供认证报告全文) 并承诺在不晚于首台设 备交货前(具体要求在分批分标包优化比选阶段时确定) 提供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不含待解决项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及高、低电压穿越测试报告。框架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对于中选候选人/中选人,将在采购评审、中选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应答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应答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框架供应商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