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祝桑乡德察村
2.2.项目规模:总装机容量500MW(交流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合同设备交货批次及进度详见计划交货进度表。交货时间为工地车板交货时间。
计划交货进度表
批次 |
数量(Wp) |
到达规定交货地点时间 |
第一批光伏组件 |
100MWp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5天内到货 |
第二批光伏组件 |
200MWp |
第一批组件到货后30天内到货 |
第三批光伏组件 |
200MWp |
第二批组件到货后30天内到货 |
第四批光伏组件 |
62.72MWp |
第三批组件到货后30天内到货 |
注:专用工具随第一批设备到货。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具体组件规格及功率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因项目用地、设计等不可控因素,项目实际采购规模与招标规模可能存在偏差,具体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交货地点:光伏项目现场指定的存放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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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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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红星“1 N”项目Ⅰ标500MW光伏电站光伏组件采购 |
红星项目562.72MWp的P型182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件功率要求双面550Wp及以上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雅江县红星“1 N”项目Ⅰ标500MW光伏电站光伏组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3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光伏组件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5GW。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8.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7 15:54到2023-05-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