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营期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营期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专营新能源投资和运营管理的专业子公司之一。本此招标范围为所属子分公司运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监理内容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在所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助委托人在风场道路维修施工、风机基础维修施工、线路基础维修施工、集电杆塔维修施工、其他大型技改类土建施工过程中进行以控制造价、进度、质量和安全为核心的监督、管理、协调等服务,使被监理项目全面地实现造价、进度、质量、安全等各项目标。本次监理工作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的要求,遵照八管控(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工艺、进度、造价、技术指标、环保)、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的原则进行。其中各分项工时为预估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服务周期内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1.2本次招标范围仅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已经完成招标工作
第一标段: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河北公司、新疆公司、江苏公司、蒙东公司、宁夏公司、陕西公司、河南公司、黑龙江公司、吉林公司运营项目的工程监理服务;
2.1.3施工地点:
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山东公司、河北公司、新疆公司、江苏公司、蒙东公司、宁夏公司、广西公司、陕西公司、河南公司、黑龙江公司、广东公司、吉林公司。
2.1.4计划开工日期为:3年框架有效期内按工程要求进场。
2.1.5工程质量要求:各分项工程需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49MW及以上风电项目监理的合同业绩2份(监理合同内容需包含风机基础施工或集电线路施工或送出线路施工),且为已完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土建或电气专业)资格注册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49MW及以上风电项目监理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监理合同内容需包含风机基础施工或集电线路施工或送出线路施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同时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至少近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6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