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化工水处理装置循环水单元蒸汽透平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榆林化工水处理装置循环水单元蒸汽透平系统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1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榆林化工有限公司水处理装置循环水单元建有第三循环水场(2211)和第四循环水场(2212)。
第三循环水场内气化循环水系统供给气化和下游装置使用,目前夏季循环水供水能力尚有4000m³/h缺口,需要新增冷却塔进行循环水补缺。
为满足企业生产用循环水量需求,公司拟在第三循环水场新增1间5000m³/h逆流式钢筋混凝土节水消雾冷却塔,同时在水处理装置循环水单元第三循环水场和第四循环水场增加3台室内布置的透平驱动循环水泵,以及配套的工艺管道、土建、建(构)筑物、电气、电信、自控、暖通及检修设施等。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计范围内的设计、采购、供货、施工、调试及验收等。主要改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气化循环水系统新增1间5000m3/h的节水消雾冷却塔;
(2) 气化循环水系统新增1台凝汽式透平驱动循环水泵,流量Q=8500m³/h;扬程H=59mH2O;
(3) 乙二醇循环水系统新增2台凝汽式透平驱动循环水泵,流量Q=8500m³/h;扬程H=55mH2O;
(4) 三台透平驱动循环水泵室内布置,根据现场条件建设三座钢结构围护厂房,厂房内设置检修起吊电动葫芦和相应的安装及检修平台;
(5) 配套的工艺管道、土建、电气、电信、自控、暖通及检修设施改造。
(6) 满足增设新路由引起的管廊、桥架及相应基础建设、安装及改造等。
(7)工艺管道、电气、自控与现有系统衔接处的甩头材料采购和施工,甩头材料必须在2023年07月20日前完成采购并运送至现场,公司大检修期间必须完成甩头安装工作,甩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甩头材料清单(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6节,需投标人核实是否齐全,确保不漏项)。
2.1.3合同形式:本合同结算方式为固定总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化工装置EPC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且已中交(交工)或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交工)或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