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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位素及药物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08     浏览:11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同位素及药物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海同同位素及药物工
 

一、招标条件
本同位素及药物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海同同位素及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成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均无亏损,提供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3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价格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6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3.7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5月1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同位素及药物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海同同位素及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成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位素及药物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

2.2招标编号:CDHT-YXH-20221108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4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双流区怡心湖B区创智产业园一号地块3#楼19楼

2.5建设内容:同位素及药物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改造及装饰装修,总面积约1750平米(其中不含核心筒区域内精装修),改造后为办公区、实验区及内部交通、接待等公区,根据分区性质进行装饰装修、消防设备末端完善、水电暖通等改造及工艺配套设施建设。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同位素及药物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改造及装饰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改造开洞、与在建工程土建总包单位的配合、后续实验室工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土建配合(负责精装区域其他专业分包的孔洞开口预留和收口工作)、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开荒保洁;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近3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净利润均无亏损,提供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审计报告正文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类似3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名称、合同价格等主要内容,否则无效。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投标人的承诺书)。

3.6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投标时间截止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3.7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5日17: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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