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全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全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煤为原料,生 产聚丙烯和聚乙烯产品,同时副产硫磺、丁烯、丙烷和乙烷以及C5+等副产品的大型化工联合 装置。此联合装置主要包括GE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 (MTO)装置、38万吨/年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空分装置。本项目还包括为生 产装置所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辅助工程设施、生活设施、环保设施、全厂道理、厂内铁路和 厂外工程等。
新疆化工全厂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消防泵房设备(消防泵组、增压稳压设施、流量计、减压阀等本体维修除外)、室外消防水炮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地下管网及其附属除外)、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竖管、电控消防水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罐区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移动式细水雾灭火装置、泡沫灭火系统、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烷基金属类干粉灭火系统、火探管灭火系统、管网式/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含维修、换药)、防火喷涂、防火封堵、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排烟系统(风机本体、风管维修除外)、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电话和消防广播系统、消防应急照明(需消防认证的产品)、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全厂主要消防设施清单详见委托人要求附件5-1《全厂消防设施设备材料清单》。
2.1.2招标范围:新疆化工全厂消防设施维护保运合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包括:维护管理全厂消防设施安全、有效、稳定、长周期的运行,负责招标方所有运营区域内(含合同期内厂区内新建成项目)所有消防设施运行的维护保养、消防检测、故障维修、日常巡查检查、消防控制室管理、消防零星工程等(不包含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2023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2服务地点: 新疆化工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资质。(备注:能够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提供查询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消防系统设备维保服务合同业绩1份,且已完成维护服务。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完成维护服务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0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6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