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投标保证金 5修改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电子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等,详见市审批发〔2021〕48号文《晋中市 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因本项目为二次招标,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投标人,保函延用第一次招标的且在保险期限内的视为有效)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