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电厂宿豫金枫蓄电池2.23MWP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宿迁电厂宿豫金枫蓄电池2.23MWP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宿迁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光伏项目利用江苏省金枫蓄电池制造有限公司1#、2#、3#厂房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厂房屋面均为彩钢瓦屋面,可利用屋顶总面积约17608㎡,装机容量2.231MWp。场址中心坐标为33°57′0″N,118°19′12″E,厂址位于宿迁市宿豫区经四路1号,站址交通非常便利。
光伏电站拟建设的容量为2.23MWp,单块组件峰值功率≥550Wp,总功率不得小于2.23MWp。项目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经发电量计算,电站建成后第一年发电量241.01万kWh,25年年均发电量224.78万kWh,运行期25年内累计发电量为6184.57万kWh,首年未衰减利用小时数为1101.9小时,25年年均利用小时数为1007.14小时。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光伏项目的整体设计、采购、施工;包括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正常运行所具备的系统设计、设备的选择、采购、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施工(含防水加固)、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包括采购人所供设备的接卸、验收、保管、检测、调试、更换、催货、到场之后转运(此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损坏,由投标人负责更换);包括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总承包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包括出线并网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供电系统的方案报批及并网验收等服务(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建筑物屋面承重实测、房屋的安全性复核,房屋加固处理及保证施工完成后的安全性;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并根据本项目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本合同项目的保修,工程应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预期目的。
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7月25日全容量并网发电,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由招标方通知,以批复的开工申请报告起始,至通过竣工验收为止,总工期不变。如招标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还未完成开工申请的报批,自动转入开工计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己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1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