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各单位(煤化工)-防爆柴油叉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煤化工)-防爆柴油叉车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煤制油分公司合成油厂 |
20000029 |
叉车-通用 |
台 |
2 |
2 |
煤制油分公司电气管理中心 |
20000029 |
叉车-通用 |
台 |
1 |
3 |
煤制油分公司气化二厂 |
20000029 |
叉车-通用 |
台 |
3 |
4 |
烯烃一电气车间 |
20000029 |
叉车-通用 |
台 |
1 |
5 |
煤制油分公司空分厂 |
20000029 |
叉车-通用 |
台 |
4 |
2.1.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1.3交货地点:宁东化工园区。
2.2 其他: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是指所有合同货物开箱验收合格后18个月或合同货物签发性能验收合格证书(安装调试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叉车供货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1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17 17:00:00。